男子差評飯店不上魚:實際上了8次
導讀:給差評能有多嚴重?最近泰國的一樁事,把“惡意差評”的代價擺到了明面上——一名英國男子因為和餐廳店主的小矛盾,用差評當“武器”,結果把自己送進了警局,還可能要蹲兩年牢。
給差評能有多嚴重?最近泰國的一樁事,把“惡意差評”的代價擺到了明面上——一名英國男子因為和餐廳店主的小矛盾,用差評當“武器”,結果把自己送進了警局,還可能要蹲兩年牢。
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。32歲的亞歷山大是在泰國清邁生活的英國人,租住的公寓剛好貼鄰一家意大利餐廳。為了省兩步路,他每天進出都走餐廳的正門——畢竟從這里拐個彎就是公寓電梯,比繞小區側門方便多了。可時間一長,餐廳店主忍不住了:“這門是給來消費的客人留的,你又不吃飯,天天進進出出算怎么回事?”一來二去,兩人從拌嘴變成了冷戰,亞歷山大覺得“面子上掛不住”,心里憋了口氣。
怎么出氣?他盯上了當地的餐飲點評網站。“你不讓我走門,我就讓你生意做不成。”亞歷山大找來朋友,注冊了3個新賬號,連著一周給餐廳刷了20多條一星差評,內容全是“服務差”“環境臟”“食物難吃”。原本評分穩定在4.2分的餐廳,瞬間掉到了2.7分,上門的客人肉眼可見地少了——有常客打電話問“是不是換廚師了”,還有新客直接說“看評分太低不敢來”。
店主急得直跳腳,趕緊調監控、查點評賬號的注冊信息,最后順著IP地址找到了亞歷山大。“我做小生意不容易,你憑什么毀我名聲?”一怒之下,他報了警。警方介入后,很快查清了事實:這些差評全是亞歷山大故意為之,目的就是報復店主不讓他走門。根據泰國《計算機犯罪法》,惡意發布虛假信息損害他人商業聲譽的行為,最高可判兩年有期徒刑,還得繳納約10萬泰銖(約合人民幣2萬元)罰款。目前亞歷山大已經被警方控制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這事傳到國內,不少商家都忍不住“共情”。“我們開面館的,最怕這種‘無理由差評’。”重慶渝中區一家小面店老板說,上個月他遇到個顧客,因為“蔥放多了”給一星,還拍了照片發朋友圈,結果當天少做了50碗生意。“不是賠不起這幾十塊,是怕口碑被砸了——現在客人先看點評再進門,一條差評能頂10條好評。”
其實,評價體系的初衷本來是“良幣驅劣幣”:讓好商家被看見,讓壞商家被淘汰。可總有一些人把“評價權”變成了“報復權”——有人因為“外賣送慢了5分鐘”刷三條差評,有人因為“老板沒笑”就說“店要倒閉了”,更有甚者,專門靠“差評敲詐”:“給500塊就刪評論,不然讓你店‘涼’。”
但亞歷山大的事也給所有人提了個醒:差評不是“想給就給”的。不管是為了“出氣”還是“賺錢”,惡意差評都是違法的——國內也有類似案例:去年杭州某網店店主被職業差評師敲詐2萬元,最后對方被判了6個月;今年3月,成都一名餐飲老板因為被惡意刷差評,起訴后對方賠了3萬元,還公開道歉。
說白了,評價是權利,但不是“任性”的理由;發泄情緒可以,但不能踩著別人的生意“撒氣”。要是真遇到矛盾,坐下來跟商家談,或者找市場監管部門協調,總比“刷差評”這種“損人不利己”的事強——畢竟,一時的“痛快”,可能要賠上幾年的自由。
最后也想跟商家說句實在話:遇到惡意差評別慌,保存好證據(比如監控、聊天記錄、點評賬號信息),直接找警察或者起訴——法律,才是保護生意的“硬盾牌”。